《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机构的唯一法定标识,依法按时年检、换证是每一个单位的责任。为切实做好2005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换证、变更、申领新证的期限确定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每年须输年检手续,年检时间按首次申领代码证书的月份确定,即在每年办证当月的前后一个月内办理。如某证申办时间为2004年3月1日,那么该证年检时间应为2005年2月1日至4月1日;
(二)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法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之日起30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组织机构应当在4年月效期或实际有效期满前的30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四)组织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后的30日内,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办理方式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年检不收费,当场办结;
(二)实行年检、换证、变更一站式服务,换证和变更均在3个工作日内办妥;
(三)对逾期未年检、未换证、未变更、未申领新证的单位,将依照《江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逾期6个月的代码证将按国家规定予以废置。
三、办理地址
年检、换证、变更地址:青山南路178号,电话:8614869
新办证地址:中山路470号市统一办证中心,电话:6692013
组织机构代码废置查询:www.nczl.com
投诉电话:8622383 8606035
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