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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会会员

申报困难补助的通知


管理总部、各业务部全体会员:


    为将关心、关爱基层工会会员工作落到实处,依照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经北京兴华管理总部工会与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职工困难补助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工会关系在北京兴华工会,有实际困难并符合补助条件的会员。


注:会员须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正式员工。


    二、补助范围


    凡有下列困难之一,给本人及家庭生活带来困难者,均可申请困难补助。


    1.会员本人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附:医院诊断证明、相关凭证);


    2.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恶性肿瘤; 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附:医院诊断证明、相关凭证);


    3.会员本人及家庭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者(附:相关部门证明)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补助方法


    根据自己的实际困难,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北京兴华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并按困难程度,确定补助金额。


    四、困难补助金的申报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北京兴华工会进行核实;


    3.报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审核后,按困难程度确定补助金额;


    4.经北注协与事务所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


    请各会员于2015年1月8日前将申请困难补助材料及申报表(原件)送管理总部办公室。


联系人:刘可凝   联系电话:82250666-2300


附件:工会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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